滨河花园小学景观及配套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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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花园小学景观及配套施工工程

滨河花园实验小学景观及配套施工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QLY2017-0002-GK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七年四月\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8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25开标136评标137合同授予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9纪律和监督1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评标办法前附表171.评标方法212.评审标准213.评标程序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说明2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0附件1:39附件2:40附件3:41附件4:43附件5:44附件6:45附件7:46附件8:47附件9:4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53第六章图纸(另附)5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7I\n目录5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9(一)投标函59(二)投标函附录6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1三、授权委托书62四、投标保证金63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4六、施工组织设计65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66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67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68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69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69七、项目管理机构70(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70(二)主要人员简历表71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1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72附3:承诺书7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3八、资格审查资料74(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014-2016年)75(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6(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7(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格式自拟)78九、其他材料79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0第一章I\n第一章招标公告滨河花园实验小学景观及配套施工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滨河花园实验小学景观及配套施工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ZQLY2017-0002-GK2.2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以招标文件要求为主)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2.6项目预算:600万2.7招标范围:实验小学雕塑、铺装、种植、假山喷泉等景观的施工建设及实验小学主入口大门、次入口大门、自行车棚、围墙、公厕、垃圾池、道路及管网、人工草皮、塑胶跑道等配套设施的施工。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施工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最近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养老统筹;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3.52014以来具有1000万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37\n3.6拟投入的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师、施工员、安全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证。3.7投标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与梧桐街交叉口大学科技园孵化2号楼B座20楼报名。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注:以上证件核对原件留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5.投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不含图纸),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南三环交叉口中原百姓广场综合办公楼3层联系人:张女士柳女士电话:0371-6080929237\n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与梧桐街交叉口大学科技园孵化2号楼B座20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71-5852690237\n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城乡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柳女士联系电话:0371-608092921.1.3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71-585269021.1.4项目名称滨河花园实验小学景观及配套施工工程1.1.5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实验小学雕塑、铺装、种植、假山喷泉等景观的施工建设及实验小学主入口大门、次入口大门、自行车棚、围墙、公厕、垃圾池、道路及管网、人工草皮、塑胶跑道等配套设施的施工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最近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养老统筹;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52014以来具有1000万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6拟投入的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师、施工员、安全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证。7投标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37\n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至投标单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单位名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大学园区支行银行帐号:263749823835财务电话:0371-5852690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16:00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注:1、投标保证金转帐时必须备注:此款项为滨河花园实验小学景观及配套施工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交过之后不需要换取收据,需在投标文件中附转账凭证及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37\n3、开标时需单独携带清晰的转帐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不需要密封)。3.5.2近年财务状况要求2014年、2015年、2016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本招标文件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内容均应全姓名签署,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其它印章代替。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本,副本肆本(封面标明正、副本),电子文档(U盘一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结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其它装订方式。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鹰城鑫地饭店三楼会议室(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投标人代表签到(2)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3)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4)开标结果确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省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选定。37\n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保函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7天内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10.2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包括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Word或Excel格式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条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现金交纳。因工程实际需要,施工时应先以实验小学主入口大门、次入口大门等优先施工,园林景观等后施工,以保证9月底学生正常开学,不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因此,在相应施工进度安排中应予以考虑。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37\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37\n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之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的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37\n(5)工程量单(另附);(6)图纸(另附);(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7\n3.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报价编制依据3.2.2.1本工程的工程量单。3.2.2.2招标人的工程量单答疑纪要(如有)。3.2.2.3标准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价格信息及有关造价文件。3.2.2.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3.2.3投标报价说明3.2.3.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措施费用、利润、税金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3.2.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答疑,并根据国家现行定额,参照当地指导价格和市场价格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确定投标价格。3.2.3.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3.2.3.5人工费、材料费按开标前郑州市最新价格文件执行,社保费用计入投标报价。3.2.3.6本次清单报价贯彻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豫建设标【2016】24号文、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豫建标定【2016】13号文件、豫建设标[2016]73号文。本项目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的意见》(豫建设标〔2016〕24号文)执行一般计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应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以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供清晰的转帐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7\n“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U盘一分)。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7\n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n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7\n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n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代表:纪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37\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要求项目经理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其他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居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出(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要求)财务状况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的要求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37\n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缴纳中标价0.5%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同时还应做出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的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投标。注:评分办法前附表中第2.1.2资格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件和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除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等级不需要提供原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55分技术标:33分综合标:12分评委集体评议分别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2.2.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1)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3)总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不含不可竞争费用)×K+投标总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用)×(1-K)其中:投标总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用,下同)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工程量清单报价。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0.5备注: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按河南省现行的计价规范及其计价办法的规定单独列项,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评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37\n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商务标(55分)投标报价(55分)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主要材料单价10分主要材料项目单价选择5项材料,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在材料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2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1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若投标人有缺项,则该投标人此项不参与算术平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10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随机选择5项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2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1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技术措施项目的评审5分技术措施项目基准值=各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2分;当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0%~15%(含15%)时,为5分;当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5%(不含15%)时,每低1%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不得分。2.2.4(2)技术标(33分)施工组织设计(33分)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1-4分,缺项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3分,缺项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3分,缺项不得分;37\n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1-3分,缺项不得分;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1-3分,缺项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3分,缺项不得分;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1-3分,缺项不得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1-3分,缺项不得分;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1-3分,不满足或缺项的不得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3分,缺项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综合打分,1-2分。2.2.4(3)综合标(12分)企业综合实力及业绩(0-6分)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签订完成的1000万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以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①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项目经理职务的工程获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得1分,市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得0.5分;最多得1分。②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每有一项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注: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以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37\n服务承诺(6分)1.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0-2分)2.交工后回访方面的承诺;(0-2分)3.能做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做到连续施工;(0-2分)注:以上所提到的业绩及证明文件在开标时须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验,否则不予计分。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注:1、评委会评标当日,有必要时将组织召开现场论证会,由评委会出具书面质询资料,由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进行现场答辩,并形成书面答辩材料,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2、报价得分最低得0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评委进行独立打分,每位评委打分=∑各项评审方面得分。4、计算投标人平均得分时,该投标人平均得分=评委打分分数之和÷评委个数。5、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1分值构成(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评分标准(1)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2,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作废标处理。37\n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打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7\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7\n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37\n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37\n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37\n(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对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内容承担保密义务。3、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在本工程施工中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4、承包人承诺对本项目在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总责。5、承包人承诺负责本项目施工环境协调工作。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37\n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7\n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37\n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河南省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如有发生,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日期前10天提供图纸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借转让。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除监理合同规定外发包人在此上述范围外工程师职责范围的职权并由发包人授权书为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37\n工程变更的审批、工程延期的批准、《工程暂停令的发布》、工程量、价格的签证。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用水、电在合同签订日由发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合同开工日期前,由承包方负责办理进场的相关手续,发包方配合。(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具体时间按发包人通知(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7日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施工机械和人员使用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37\n(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2)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运出场,同时保证及时清理机械通行道路。施工阶段和养护阶段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验收并将延长管养期。(9)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区及所属乡镇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措施,对因违反规定受到上述单位处罚的,除自愿接受处罚及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建设单位追加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修改完善并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报告后3日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2)不可预见的现场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3)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2)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执行。17.2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施工道路和重点区域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17.3工程中间验收,应由监理(监督)部门和施工单位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17.4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并于4837\n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17.5承包人对进场的材料质量、规格、品种负全责。经检验进场的材料、设备,如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设计要求和本合同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停工、窝工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五、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六、合何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25.工程量确认13.1计量单位:计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单位。13.2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执行。13.3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个月26日之前。工程师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收到工程量报告7个工作日之内。14、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收到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报告7个工作日之内。发包人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7\n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付款次数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付款比例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实行按“按月计量、进度节点支付”方式,付款次数按照约定的支付节点支付;在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办理完相应结算手续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先开发票后付款)。26.1施工税必须缴至二七区。27、质量保修金27.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时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承包人办理完相应移交手续后,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无息结算支付给承包人。27.2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27.3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做好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等的质量保修工作。依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后期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实施细则为准。27.4承包人应免费向发包人提供施工范围内的质量保修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承包人仍应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承包人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28、履约保证金支付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保函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本合同签订1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总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支付。37\n退还: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发包人将履约保证金10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七、材料设备供应2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9.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方购买本工程之未指定厂牌材料时﹐须与发包方商讨规格是否合适,提供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并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再行购买;若未知会发包方而自行购买,其所造成不合适或错误,不论工程验收与否均由承包方负责更换,所造成的返工、费用亦由承包方负责,若造成发包方之损失,应负赔偿责任。29.2凡由承包方订购之指定品牌材料时,须提供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交货入厂及施工时,均应通知发包方工地现场主管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之返工、材料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29.3承包方订购前须将所有建材样本呈送发包方选择,经发包方认可确定后存查,作为以后材质依据。否则应依发包方所指定之样式(材质、颜色、型号、厚度)、品质承作,承包方无权异议或追加工程费。八、工程变更本合同执行期间,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有关政策造成工程出现设计变更的,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准进行变更;否则不予变更。九、质量保修责任19、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0、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21、土建、园林、水电安装工程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发现确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返修,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在接到通知书后7天内不进行修理,发包方可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22、质保期满后,承包人应对发包人确认的物业公司进行免费业务培训,并提供管理细则。八、工程变更本合同执行期间,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有关政策造成工程出现设计变更的,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准进行变更;否则不予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7\n32.1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免费提供,且保证所提供资料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33、竣工结算33.1竣工结算编制单位、审核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后确定。33.2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及有关造价文件;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投标文件。33.3材料费、人工费、措施费等以承包人投标文件所列费用计取,不调差价。33.4竣工结算书完成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3.5竣工结算核对:执行通用条款35.6竣工结算备案:执行通用条款35.7竣工结算价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6.违约36.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按时支付工程款36.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36.2.1执行通用条款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6.2.2承包人必须对合同涉及施工所有内容应有保密义务,如造成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与责任。36.2.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应按照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本款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每再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若因承包人原因延期超过60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7\n(3)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总价的3%。(4)承包人逾期未支付农民工工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且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发包人的相关处罚。37.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采取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l)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外聘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由其自行投保,费用自行承担。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l)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价的5%。(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叁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37\n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暂估价一览表37\n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37\n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51\n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年,屋面防水工程为/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3、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为/年;5、其他约定: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1\n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后,承包人办理完相应移交手续后,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无息结算支付给承包人。六、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承包人应及时补足差额部分,如承包人未能及时补足差额部分的,发包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对承包人进行追偿。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时,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n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51\n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51\n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51\n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51\n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51\n附件9:9-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51\n9-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51\n9-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51\n廉政合同甲方: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51\n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甲乙双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责任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乙方廉政保证金,直至扣完为止;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因行贿受贿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与乙方合作协议并拒付所欠乙方工程款、材料款等应付账款。第五条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合作协议的附件,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合作协议中止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51\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1.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施工用水用电,分别按施工现场水、电表测量数量结算。建设单位在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扣除代中标人交付的水、电费;3、其他说明3.1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3.2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3.3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3.4招标文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但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子目的列项及各子目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对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提供该清单的目的是为投标人提供一个报价的共同基础、依据载体,并依次作为评标的基础。3.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3.6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3.7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79\n3.8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拖延工期而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以及安全措施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招标人不另考虑。3.9招标控制价3.9.1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以下依据编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及有关造价文件;(3)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4)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 材料价格参照最新郑州市造价办发布的《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中的相应价格,缺项部分参照季度最新信息计入,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格询价计入。(7)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以豫建设标【2014】57号文件、豫建设标【2016】24号文件、豫建标定【2016】13号文件、豫建设标【2016】47号文、郑建文【2015】68号文件执行。(8)规费、税金应依据豫建设标【2016】24号文件等相关税法规定的费率计取但不参与竞标,此项费用单列,但包含在投标报价中。(9)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评标中如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无法一一对应,作废标处理。注:投标单位对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有疑义的(包括缺项、漏项、错项、计量等)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问题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须注明单位名称、工程名称)。3.10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3.11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79\n第六章图纸(另附)79\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乙方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处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乙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应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79\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79\n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9\n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元.4、如我方中标:4.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3我方承诺在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转交部分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79\n(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级别资质证号投标范围投标总报价(大写)元(小写)RMB¥:元其中:技术措施项目费报价:元(小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小写)税金:元(小写)规费:元(小写)投标报价(扣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元)投标保证金投标质量投标工期服务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79\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79\n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79\n四、投标保证金79\n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9\n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79\n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79\n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79\n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79\n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79\n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79\n(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79\n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79\n附3: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79\n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79\n(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014-2016年)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9\n(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书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下项目,并标明序号。79\n(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书和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下项目,并标明序号。79\n(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格式自拟)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公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79\n九、其他材料1、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至少提供一个月)和近三个月(2-4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3、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79\n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投标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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