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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项目名称)招标
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项目名称)招标编号:DZDCGC-20170109招标文件招标人: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17年9月26日41\n目录目录2第一卷4【电子标】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21.总则222.招标文件253.投标文件264.投标305.开标316.评标327.合同授予3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49.纪律和监督3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6评标办法前附表361、评标方法422、评审标准423、评标程序42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44附件B:废标条件5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一节合同协议书53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57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5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92第二卷93第六章图纸93第三卷9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5第一节一般要求95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20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21第四卷12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22一、投标文件格式明标123一、明标封面12441\n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5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8四、授权委托书129五、联合体协议书130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和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132七、投标承诺书133八、项目管理机构134九、拟分包计划表139十、资格审查资料140十一、唱标一览表147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8十三、涉及加分项的证明材料149十四、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150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151一、暗标封面152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暗标)152二、施工组织设计154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54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55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56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57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58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59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16041\n第一卷【电子标】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二、项目编号:HYHADZ2017-0045三、项目分标段情况:标段编号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控制价(元)一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在“信用中国”2808233.1641\n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电子招标文件获取: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完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五、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9日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递交方式:①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②电子投标光盘递交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1\n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七、联系方式:1.招标人: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地址: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联系人:郭校长联系方式:138846831212.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南大街福元运通大厦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534-6026373八、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zzyjy.gov.cn)同时发布。九、监督机构:德州市德城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534-2383271十、重要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CA办理须知》办理数字证书(CA锁),并按照下载中心栏目内的视频教程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2、41\n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0。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发布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年9月26日41\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地址: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联系人:郭校长电话:13884683121电子邮件:guofeng8991@163.com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南大街福元运通大厦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34-6026373电子邮件:dzhyha@126.com1.1.4项目名称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1.1.5建设地点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院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变更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1\n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5.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业绩要求:无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41\n1.10.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41\n1.12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3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41\n3.1.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具体要求,可由投标企业自行提供。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2、收款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4-2291179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东风东路支行联系电话:0534-232691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区支行联系电话:0534-2236743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账号,从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41\n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需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侧保证金窗口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3.6.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月1日止。3.6.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18日止。3.6.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18日止。41\n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8.3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4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为正本(.dz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文件1份,为.ndztf文件,以光盘形式递交;另递交2张光盘,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投标文件。递交的光盘分别做好标示。计价软件必须使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评审合格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纸质投标文件0份(注:纸质投标文件为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纸质投标文件。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纸质文件备用。3.8.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签章1、制作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8.42、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处或地方)。41\n4.1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面、封底和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注: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4.2.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09:304.3.2递交投标文件形式与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栏目;2、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光盘递交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注:上述各种形式投标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不按要求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41\n5.1开标时间、地点及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解密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处检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41\n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无履约担保的金额: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2808233.16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41\n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解释权41\n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1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第一部分:资格审查证件(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参加开标会议):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本人身份证;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册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无须提交);8.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9.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10.提供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以上证件,除特殊说明外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与电子光盘一起递交),以上证件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报价处理。2.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3.郑重提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及评标有关资料原件同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1\n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5年修正)、《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字〔2016〕218号)等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一律以上传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DZZF)为准,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相关资信证明资料原件,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唱标一览表)。如果关于此项描述前后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鲁采[2015]1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需对中标单位资质、业绩等加分项证明材料进行公示,接受投标人及社会监督,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应提交评分标准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电子光盘),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并一同提交。(2)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公告时,需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中标单位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投标人应确保证件资料的真实性。(3)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4)在本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人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本项目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第二部分: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经政府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定后,付至结算价的80%,一年后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第三部分:1.报价时考虑的因素:(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1之规定,按工程类相应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2)公证费:4000.00元,由中标人向德州市众信公证处缴纳。2.结算方法:固定综合单价,竣工验收后工程量据实结算。3.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为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开始计算。4.缺陷责任期:24个月。第四部分:1.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41\n2.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出现虚假投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处理:(1)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通报,并记入诚信库的不良记录;(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对其违规行为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3.“投标人须知”3.4.4款增加“(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假投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4.在附表七的编制要求中,“各章节之间须分页编排”是指章分页,节不用分页。5.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扫描件)需放在其他材料里一并上传。另需提供电子光盘(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单独封装并一同提交。6.暗标中的图表均无颜色。第五部分:中小微企业政策: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投标人如属于小微企业,投标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a.中小微企业声明函;b.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以2017年出具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如属于监狱企业,投标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参与评审投标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参与评审投标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41\n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5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n(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5.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41\n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投标预备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3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41\n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答疑澄清的招标文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澄清文件。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1\n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由投标函、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组成。3.1.1投标函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1.2资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5)投标承诺书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3商务标1)唱标一览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1.4技术标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1)~(7)项,其它项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作出要求。(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41\n(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绿色建筑、住宅工程质量治理要求;(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2)材料样品; (13)项目负责人陈述或答辩;(14)其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2(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4.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需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侧保证金窗口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1\n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的)投保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工作的条件、能力和信誉。3.6资质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6.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项至第3.6.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3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3.8.341\n项要求的份数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开标现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为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签章:(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投标文件中的清单数据文件应形成.SDTB文件。一份电子标书只能包含一个.SDTB文件,多个专业分别编制时,应汇总合并导出一个.SDTB文件。(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人不予受理。41\n4.投标4.1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文件的密封4.1.1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文件应按前附表4.1.1要求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4.2.2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表4.2.2项。4.2.3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打印。4.2.4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递交4.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4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4.4.2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并标明“修改”字样。4.5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2.2.2项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字并盖章。41\n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1.3应用网络电子开标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表5.1条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电子视频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5.1.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招标代理机构辅助解密,解密成功后进入管理网络。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开始;(2)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由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检查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的密封情况;41\n(5)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7)电声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5.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3.2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可延期开标;也可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电子投标光盘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1\n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41\n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n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2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41\n详细评审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20分商务标:80分资信标:0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2.2.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3总报价评标基准价☑综合平均法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B:招标控制价。K:下浮系数;K1的取值范围为95%~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为88%~100%。Q:权重比例Q1+Q2=100%;Q1、Q2取值均应≥30%。K1、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不少于5个。K2为100%。□有效范围平均值法评标基准价C=A2第一步:确定报价均值A1。当n<5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n<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41\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7≤n<9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9≤n<11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价、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当n≥1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5个最高价、6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第二步:确定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为A1的93%~107%(含93%和107%),其他工程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为A1的90%~110%(含90%和110%)。第三步:确定评标基准价A2。按照第一步计算A1的规则,对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进行再次平均,所得算术平均值即为A2。□二次平均价法评标基准价C=A2A1=所有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5时,A2=所有不高于A1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5时,A2=A1×K。K: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8%,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取值数量应不少于5个;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次低投标价法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中的次低投标价2.2.4投标报价合理性(措施费项目报价和☑平均法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报价中相应措施费项目报价或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当n≥5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其中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41\n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20分)□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措施费项目总报价或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法2.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有效投标报价的所有分部分项中,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不超过10%时,得M/N分;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超过10%时,得0分。本项得分等于每个子项综合单价报价评分之和。M: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满分分值N: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2.2.6评分标准续表1技术标评分标准续表2资信标评分标准续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条款号编列内容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续表1、技术标评分标准序号项目分数评分办法1总体概述3.00工程整体有深刻认识、表述完整、清晰;措施先进,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3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00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合理、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满足施工需要,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3分,若此条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41\n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001、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2、网络计划编排合理、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无错误,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冬、雨季施工措施具体可行,农忙保勤措施可信、可行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1分,内容不全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3.00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3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证措施2.00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规范正确,有具体完整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齐全、预案可行(防洪、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倒塌等),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2.00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合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过硬,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暗标评审此项独立评分票)。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00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2分;内容不全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001、对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表述得0-1分;2、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0-1分,内容不全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合计20分注:1.评审要点(1)~(7)项为必选项,(8)~(13)项为可选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属必要时列入。技术标中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分为0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2.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权重每项不应超过50%,评委对某一技术标的评分不足技术标分值总分的60%,或者与其最终得分相差超过30%的,应当对其评分做出书面说明。3.招标文件设定技术标合格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技术标得分低于合格标准的投标人。41\n续表2、资信标评分标准项目分数评分办法合计0分备注:1.。续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项目分项评分办法总报价60.00分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高于评标基准值后,每高出1%在满分基础上减1分,减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降低1%在满分基础上减0.5分,减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项最高得60分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20.00分措施项目报价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高于评标基准值后,每高出1%在满分基础上减1分,减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降低1%在满分基础上减0.5分,减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项最高得10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所有分部分项中,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不超过10%时,得M/N分;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超过10%时,得0分。本项得分等于每个子项综合单价报价评分之和。M: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满分分值N: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本项最高得10分总分80分41\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工程总报价低的优先;工程总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优劣确定排名。2、评审标准2.1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投标报价合理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6评分标准(l)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1;(2)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2;(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161\n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续表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续表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续表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161\n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161\n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161\n),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资格评审A3.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1.2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3.2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161\n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重大偏差的判断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一)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二)投标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或者技术标得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标准的; (三)投标人资信标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的; (四)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五)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列入投标价格中的暂列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 (七)规费、税金以及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未按招标文件所给的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规定计取的; (八)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A3.5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5.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5.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5.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6算术错误修正161\n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A4.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3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的投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A5.1.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61\n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技术标的评定采用编号评标,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不能出现任何本企业的名称、企业徽标或符号,不准做可能被评委辨别是哪个投标单位的任何标记,技术标不得设页码。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161\n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161\n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B1.6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B1.7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9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10出现本章第3.4款(重大偏差判断)情况的;;B1.11投标人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理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价。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B1.12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人工工日单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工日单价的。161\nB1.13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各部分的合计金额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不一致的。B1.14不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的;B1.15技术部分之“暗标”部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编制要求的。……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161\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2.工程地点: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院内,具体建设位置详见图纸。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变更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变更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61\n注:承包人自行考虑发包人因景观工程施工现场提供不及时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塑胶跑道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可临时撤场,待接发包人通知后继续进行景观工程施工,发包人未能提供景观工程施工场地期间,承包人发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均不予承担。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161\n(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161\n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鉴证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6026373备案单位:德州市德城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电话:0534-2383271161\n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61\n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施工规范、行业标准及操作规程。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1\n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方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总监。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7.2场内交通161\n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以内的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的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公开推广宣传。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承包人对于上述文件享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公开推广宣传。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据实结算。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161\n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城建档案和行政质量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节约资源杜绝浪费。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161\n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2天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取得发包人代表的批准,并不得影响现场正常施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通讯畅通。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出现任何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负。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出现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按以下额度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或罚款:项目经理:人民币伍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人民币贰万元/人次。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则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发包人同意并书面许可后方能更换。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5日内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更换,发包人有权与其解除全部合同,更换施工队伍,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5日内更换不称职的各专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更换,发包人有权与其解除全部合同,更换施工队伍,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61\n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视为违约,并按以下额度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或罚款:人民币伍仟元/人次。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则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发包人同意并书面许可后方能更换。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出现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3.4分包严禁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分包。若承包人出现违约分包的,承包人除纠正错误、赔偿损失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总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因解除合同引起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建筑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建筑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另行协商。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61\n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应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检查,应说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附自检记录和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杜绝伤亡事故,如出现一切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均有承包人承担。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实行。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及相关规定。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见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161\n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后7天内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承包人上报的资料后7天内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仅作为施工组织与指导用,不因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变更而改变中标综合单价和相关费用。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承包人上报的资料后7天内批复。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提交进度计划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61\n承包人误期赔偿费费率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额的5‰赔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期延误违约金限额为合同额的5%,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包人另行承担。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连续强降雨、雪,持续时间超过3天以上。如:持续降雨超过24小时且雨量超过100mm以上;近十年来未见的异常雨、雪等;(2)40℃以上并持续3天以上天气等;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发包人的要求报送的样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报送。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161\n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照12.1条款执行。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后5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后5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含在已签合同总价款内;用于支付工程合同签订时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发生的变更约定调整因素的合同价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等。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61\n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同的,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综合单价;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相近的,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确定新项目的综合单价;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0—2008、《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山东省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16)》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管理办法及有关计价文件和市场行情进行组价,合同价格(施工部分)中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及机械台班单价,施工期间由项目建设单位、财政评审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部门共同现场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并参照变更当期的《德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德州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财政评审机构等共同市场询价确定。新组价项目由承包人组价后申报,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初步审核,由财政评审机构按规定审核后执行。市场人工单价均按48.00元/定额工日计取,变更、结算时不因政策性调整而改变。以上条款结算时不因政策调整而改变。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61\n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0-2008、《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分段计算。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经政府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定后,付至结算价的80%,一年后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下发的管理制度和流程。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节点提交。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后5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报告后10日内。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61\n同工期延误。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工程的最终结算按本协议第12.1条(固定综合单价)和12.3.1确定的计量原则进行结算。最终结算结果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的工程价款为准。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及发包人下发的管理制度和流程。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61\n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1\n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维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出延期通知,调整开工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双方协议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双方协议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双方协议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双方协议执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结算资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②竣工资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内容不全;③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退场、清场;④不配合发包人工作等。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对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还未交付发包人的工程应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2)161\n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如3日内不进行处理,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同时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另行组织其他队伍维修,属于承包人原因的,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无需经承包人认可。(3)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建筑废水、废物、垃圾等的处理引起扰民事件而发生的索赔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当地村民阻挠施工的现象,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出现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未经验收擅自隐蔽、不按照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发现图纸及建材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情况等,责令承包人整改,且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性由承包人承担1000元至1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5)承包人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按供货合同支付供货商货款。否则,发包人有权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足额扣除并直接支付,承包人必须开具发票认可。由于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投标人材料款而引起上访等不良后果,由承包人负责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屡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多次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发包人有权视情况提出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61\n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决定。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德州市人民法院起诉。161\n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61\n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161\n161\n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卡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执行通用条款。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61\n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61\n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161\n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61\n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161\n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161\n附件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61\n附件9: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61\n附件10: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161\n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61\n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161\n附件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61\n附件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61\n附件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61\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清单161\n第二卷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61\n2.图纸161\n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本工程为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景观工程,包括室外附属及园林绿化工程,其中景观面积为9595㎡,室外附属包括围墙、自行车棚、塑胶跑道、道路铺装项目。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王村店小学院内。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1.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3地质及水文资料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161\n。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2.1.2.1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2.1.2.2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2.1.3.1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l—l“暂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表4.1l一4“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标报价中按表4.11—4“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2.1.3.2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161\n2.1.3.3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或)延长工期的理由。2.1.3.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2.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2.1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如下:。2.2.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3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2.3.1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2.4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2.4.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3.工期要求塑胶跑道:接招标人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工景观工程: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工承包人自行考虑发包人因景观工程施工现场提供不及时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塑胶跑道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可临时撤场,待接发包人通知后继续进行景观工程施工,发包人未能提供景观工程施工场地期间,承包人发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均不予承担。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161\n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3.2.3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上述2.1.2项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上述2.1.3项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2特殊质量要求4.2.1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5.1.2161\n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2.1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5.2.2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11)其他:。6.1.3161\n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1.4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1.5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1.6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6.1.7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6.1.8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6.1.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6.1.10161\n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6.1.11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地下洞室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6.1.12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监理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6.1.13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6.1.14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承包人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使用、储藏、管理爆破物品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并负责由于这类物品的使用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在已完永久性工程中和空心砌体中使用爆破方法。6.1.15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6.1.16承包人应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5款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1.17161\n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6.1.18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2临时消防6.2.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6.2.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2.3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6.2.4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6.2.5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3临时供电6.3.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161\n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3.2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3.3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6.3.4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6.3.5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6.3.6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4劳动保护6.4.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6.4.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6.4.3161\n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6.4.4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6.4.5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6.4.6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5脚手架6.5.1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6.5.2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6.5.3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6.5.4承包人应当加强脚手架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对其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雨、雪、雾、霜和大风等天气后,承包人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5.5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免费使用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并就其安全使用做必要交底说明。承包人在拆除任何脚手架前,应书面请示监理人他将要拆除的脚手架是否为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政府有关机构所需,只有在获得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拆除相关脚手架,否则承包人应自费重新搭设。161\n6.5.6脚手架的其他要求如下:。6.6施工安全措施计划6.6.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按照合同条款第9.2.1项的约定,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6.6.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3)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5)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7)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9)其他:。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即应采取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修建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术开发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的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6.6.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第9.2.1项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6.7文明施工6.7.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161\n6.7.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治、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2)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3)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4)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5)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6)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7)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8)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6.7.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6.7.4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6.7.5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6.7.6承包人应为现场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厕所应贴有磁砖并带手动或自动冲刷设备和洗手盆;承包人负责支付与该厕所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工程竣工时,从现场拆除。承包人应在工作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看护和定时清理,以确保现场免于随地大小便的污染。6.7.7161\n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必要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6.7.8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6.7.9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最迟应当在任何专业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不少于28天报监理人审批。6.7.10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8环境保护6.8.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4.1.6项和第9.4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6.8.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6.8.3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6.8.4161\n承包人应当做好施工场地(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人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的,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6.8.5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6.8.6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6.8.7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还应建设、运行和维护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包括排污口接入),建立符合排放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不得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或造成地表水体、地下水体或生产和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6.8.8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6.8.9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9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9.1通用合同条款第9.4.2项约定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2)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3)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4)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5)节能减排措施;161\n(6)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8)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9)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10)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11)道路污染防治措施;(12)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13)其他:。6.9.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第9.4款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7.治安保卫7.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7.2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7.3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施工场地(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人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印制。7.4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监理人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7.5161\n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围墙和其他安全维护,并在工程进度需要时,进行必要的改造。围墙和大门的表面维护应考虑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7.6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仅用于本合同目的,及时和足额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7.7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7.8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7.9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8.2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在本工程开工前至少提前7天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8.3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4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如下。161\n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样品9.1.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9.1.2对于本款第9.1.1项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5.1.2项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以供检验和审批。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报送任何样品时应按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监理人应及时签收样品。9.1.3合同条款第15.8.2项约定的依法不需要招标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所附资料除本款第9.1.2项约定的内容外,还应附上价格资料,每一类材料设备,至少应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三个产品,价格分高、中、低三档,以便监理人和发包人选择和批准。9.1.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内转呈发包人并附上监理人的书面审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通过监理人转交的样品以及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后7天内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监理人应在收到样品后21天内通知承包人他相关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同时抄送一份给发包人)。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监理人未能在承包人报送样品后21天内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就此通知监理人,要求尽快批复。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后7天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9.1.5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监理人负责存放。但承包人应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环境条件。9.1.6提供样品和提供存放样品场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2材料代换9.2.1161\n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9.2.2如果使用替代品,承包人应至少在被替代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永久工程前5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1)拟被替代的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2)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详细资料;(3)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4)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5)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影响;(6)价格上的差异;(7)监理人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28天内向承包人给出书面指示。如果28天内监理人未给出书面指示,应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承包人可以据此使用替代品。9.2.3任何情况下,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合同中对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要求。9.2.4如果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使用了替代品,监理人应与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并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部分的价值追加到合同价格中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2)(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合同价格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61\n。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1.1进度报告11.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一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每周的周进度报表和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九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一上午九时前递交,月进度报表应随合同条款第17.3.2项约定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并递交。11.1.2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11.1.3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11.1.4月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11.1.5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名,并报监理人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11.1.6如果监理人认为必要,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应同时以存储在磁盘或光盘中的数据文件的形式递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1.1.7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161\n。11.2进度例会11.2.1监理人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和主要分包人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必要时,监理人可随时召集所有上述各方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承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11.2.2进度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进度协调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由监理人准备的会议议题将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发给各参会方。11.2.3监理人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监理人应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在相应会议后24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24小时内给予签字确认,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与有异议一方或各方共同核对会议记录,有异议的一方或者各方对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的会议纪要必须给予签字确认,否则监理人可以用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对各方有合同约束力。11.2.4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12.试验和检验12.1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第14条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12.2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12.3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61\n12.4本条上述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监理人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12.5承包人应为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监理人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应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的车间和场所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承包人,承包人都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和(或)许可。12.6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监理人和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说明理由。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或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2.7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12.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13.计日工13.1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约定的计日工,一般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或者即便有相应子目但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适用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由监理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1项约定通知承包人实施。13.2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2项约定的计日工报表内容,准备一份计日工日报表的格式,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3.3按计日工实施相关变更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经监理人批准的计日工日报表格式,每天提交计日工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相关报表和凭证后24小时内给予批复。13.4161\n计日工劳务按工日(8小时)计量,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工日,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施计日工的劳务人员仅应包括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的工人和班组长(如果有),不应包括工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13.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实际发生于计日工时,其价格按照经监理人事先审批的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和有关材料采购的发票票面价格(运到现场价)中的较低者结算,另计一个在计日工材料表中填写的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利润在内的一个固定百分比,规费和税金另计。13.6施工机械按台班计量(8小时),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台班,操作人员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计日工如果需要使用场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进出场费用按市场平均价格,由承包人事后报监理人审批。13.7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4.计量与支付14.1付款申请单14.1.1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准备一份已完工程量报表、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计量文件的格式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格式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4.1.2根据合同条款第17.1款和第17.3款,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对当期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计价,并按照第17.3.2项的约定,对当期应增加和扣减的各类款项进行梳理和汇总,按经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内容准备并向监理人递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将进度付款申请单连同已完工程量报表、有关计量资料以及能够证明其进度付款申请单中所索要款项符合合同约定的各个支持性文件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批。14.1.3竣工付款申诅单的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5.1(1)目的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当附上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1.4(5)目确定的结算工程量和最近一欠进度付款和竣工付款之间完成的各子目的工程量计量文件。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就是相应的竣工结算工程量,但是,变更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计价。14.1.4竣工结算总价(合同价格)应当按以下内容梳理:161\n(1)签约合同价;(2)应当扣减的项目;1)所有暂列金额;2)所有暂估价;3)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应扣减的变更金额;4)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应扣减的价格调整(下调部分);5)根据合同条款第23.4款应扣减的发包人索赔金额;6)甩项工程的合同价值(如果有);7)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扣减的其他金额。(3)应当增加的项目;1)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2)实际发生的暂估价;3)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应增加的变更金额;4)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应增加的价格调整(上调部分);5)根据合同条款第23.2款应增加的承包人索赔金额;6)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4)规费和税金差额部分。14.1.5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应付金额应当按下列内容梳理:(1)按合同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当扣除的金额:1)按通用合同条款17.4.3项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按通用合同条款19.2.4项约定扣除的质量保证金;3)根据合同条款第23.4款应扣减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发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3)应当增加的金额:1)已完且符合合同约定的甩项工程的价值;2)按通用合同条款19.2.3项约定由承包人修复的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的价值;3)根据合同条款第23.2款应增加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承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最终结清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14.1.6161\n竣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当比照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2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15.1竣工验收前的清理15.1.1在向监理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从永久工程内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等;(2)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墙面、楼面、路面等表面;(3)清洗和擦洗所有玻璃、磁砖、石材和所有金属面;(4)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5)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6)检查和调试所有的门、窗、抽屉等以确保他们开启的顺畅;(7)检查和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8)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9)所有钥匙(如果有)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钥匙排上随时可以交给监理人。15.1.2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2.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也称竣工验收报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其自行检查,证明已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符合合同约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而向监理人或发包人提交的请求发包人组织进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的一份书面申请函,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其他文件一般作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部分。15.2.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情况,主要材料、设备供应情况,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情况,自检质量情况等的说明。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应当包括的内容应事先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61\n15.2.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8.2款附上下列内容:(1)承包人的自行检查和评定记录文件,即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8.2(2)目约定的内容和份数整理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6)通用合同条款第18.4.1项约定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成果和结论文件(如果有);(7)专用合同条款第19.7款约定的质量保修书(此前已经提交的不再提交);(8)其他:。15.3竣工清场15.3.1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56天内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1)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2)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3)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4)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16.其他要求161\n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注12……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2.特殊技术要求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1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161\n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161\n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 录一、明标封面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联合体协议书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和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七、投标承诺书八、项目管理机构九、拟分包计划表十、资格审查资料十一、唱标一览表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三、涉及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十四、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十五、暗标封面十六、施工组织设计十七、其他材料161\n一、投标文件格式明标161\n一、明标封面正(副)本(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资信标和商务标明标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本封面格式仅适用于明标投标文件部分)161\n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且采用分项报价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的,应当在投标函中增加分项报价的填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161\n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4.25分包4.3.4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11.5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1.58质量标准13.1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见价格指数权重表10预付款额度17.2.111预付款保函金额17.2.212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7.4.1质量保证金额度17.4.1…………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61\n价格指数权重表名称基本价格指数权重价格指数来源代号指数值代号允许范围投标人建议值定值部分A变值部分人工费F01B1至钢材F02B2至水泥F03B3至……………………合计1.00备注:在专用合同条款16.1款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价格调整时适用本表。表中除“投标人建议值”由投标人结合其投标报价情况选择填写外,其余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前填写。161\n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61\n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61\n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61\n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161\n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和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和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161\n七、投标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61\n八、项目管理机构161\n(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161\n(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61\n161\n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及证号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备注:1、主要管理人员应附资格从业上岗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以上人员须与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161\n九、拟分包计划表八、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161\n十、资格审查资料161\n(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61\n(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161\n(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指工程。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61\n(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61\n(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161\n(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3、其他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定义的范围填写。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161\n十一、唱标一览表十一、唱标一览表投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元;(小写:)其中:措施项目费总价:元;(小写:)工期目标日历天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姓名)级别编号承诺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如确有原因须更换,须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本投标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唱标单应以单页形式,放入单独档案袋中(外封皮格式同投标文件密封格式)。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161\n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161\n十三、涉及加分项的证明材料161\n十四、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161\n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161\n一、暗标封面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暗标)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1)-(7)项,其它项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作出要求:(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则在任何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绿色建筑、住宅工程质量治理要求;(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2)材料样品; (13)项目负责人陈述或答辩(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则在任何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4)其他。2.投标人须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按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161\n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161\n二、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61\n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161\n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61\n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61\n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61\n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161\n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一)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二)暗标的编制和装订要求(三)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参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也就是“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的内容。(四)暗标的编制和装订要求1.打印纸张要求:A4白色复印纸。2.打印颜色要求:单面黑色打印,不允许彩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3.正本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及盖章要求:封面、侧面及封底均采用皮纹纸,切割整齐封面字体为二号宋体。4.副本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要求:封面、封底均采用白色皮纹纸,侧面不得做任何记号,切割整齐;所有副本的封皮必须是完全空白,不能标明“副本”字样。5.排版要求:字体:宋体;字号:标题三号,其他四号;行距:单倍行距;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各章节之间须分页编排,且不用加隔页纸;文字内容(含目录、正文标题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目录、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字符;西文及数字用半角,中文用全角,全部使用中文标点。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各章节的图表统一装订在全册的最后,按章节次序排列;所有附图统一设单实线边框(备注:考虑到某些图纸可能很大,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6.所有“技术暗标”必须合并装订成一册,所有文件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美观,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均应采用左侧无钉胶装机装订,书芯不允许有任何脱落与松动,封面、封底用胶水粘贴方式装订;7.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8.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161\n9.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161查看更多